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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04日
加强环境法治建设 依法行政保障发展
□ 盐都区生态环境局

定期组织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专题学习
近年来,盐都区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发展大局,积极推进环境法治建设,强化环境法律法规宣传,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监管、文明执法,努力提高环保法治建设水平,服务全区高质量发展。
一、开展法治教育,增强守法意识
该局按照“八五”普法要求和年度法治培训计划,积极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守法氛围。一是加强员工环保法律法规教育。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局员工学习《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生态环境统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针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对案件展开讨论,阐述自己的观点、理由,使执法人员将理论学习与案例分析相结合,从中总结经验、做法,提高法治业务素质。二是开展环保送法进企业活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今年以来,先后在东山、维信、东创等重点排污企业,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环境影响评价、企业自行监测和排污许可证申报等学习培训活动,向全区企业和单位印发《生态环境手册》1200余份,在《致企业负责人公开信》中梳理出13种企业易发、多发的环境违法行为,让企业法人知晓企业应该对环境负什么责任,应该怎样负责任,引导企业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和环保社会责任。三是创新环保法律社会宣传方式。通过微信公众号、电视媒体,宣传环境法律法规、绿色低碳消费、爱护生态环境知识。今年以来,以6.5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世界地球日等重要节日为载体,组织局系统和社会环保志愿者,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公益活动,共举办广场宣讲3期,制作宣传墙3面、宣传版面30块,发放环保法律知识手册等宣传材料13000余份。
二、健全规章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该局加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巡查、执法行为,推进环境保护工作落实。一是完善制度。局系统推行“一都行”环保品牌服务,修订和完善了《盐都区环境监管人员工作守则》《盐都生态环境局项目审批制度》《盐都区区级环保专项资金补助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管理,用制度约束权力,用制度依法监管,营造局系统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工作敢担当的工作氛围。二是集体会办。局系统制定了审批许可、环境行政事项集体讨论制度等系列制度,环境信访调查的每个环节都有相应责任人签字,每个案件都由局主要领导审核签批,避免行政巡查、执法工作随意性。三是规范行为。所有环境执法人员均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要求环境监察人员现场监管执法,必须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同时到场,统一着装、标识,使用执法系统、记录仪、录音笔、无人机等设备,对现场监管执法过程进行了视听视频记录,保留证据,以备核查。今年,该局共配合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6件。
三、防范环境风险,解决突出问题
该局紧紧围绕发展需求,创新监管方式,将生态环境监管纳入全区社会治理网格化体系。一是化解环境信访矛盾。加大环境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开展生态环境大走访、领导包案下访、圆桌会议等活动,减少重复访、越级访、集体访、群体访或非正常上访;对久拖未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落实领导包保,加强督查督办,对重点环境信访事项及时跟进,采取多种措施,真正化解问题,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今年受理的486件环境信访问题都及时作了回复。二是开展环境联动执法。协同区联动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之间加强配合,整合力量,联动执法,协同作战,确保环境问题和风险隐患发现得早、防范得准、化解得好,切实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实做细做好。组织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研判,完成了31家企业的环保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开展环境执法与部门联动4次24人次,查处环境违法企业5家,执行环境损害赔偿案件4件。三是强化执法后督察。强化环保行政执法的回访督查,加强对环保信访案件、挂牌督办案件、突出环境问题整治落实情况进行后督查,2024年,中央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41个环境信访问题和上级督查交办的13件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到位。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实现检查方式从“突击式”转向“常态化”、从“松散宽”转向“守法化”、从“粗放式”转向“精细化”,确保全区环境安全稳定。
四、坚持依法行政,推动高质量发展
该局坚持依法行政,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特别是行政审批事项中构建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上持续探索实践,聚焦企业关切,推动政务环境更加高效便捷。一是推行制度创新和规范服务管理,营造优质政务环境。推进“一都行”品牌服务工作方案,聚焦以“一件事一次办”为出发点,以“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为落脚点,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形成“一件事”一次告知、一张表、一窗联办、一次办好的工作体系,实现跑“一窗”、交一表、一次办结,缩短环评审批时限。全面落实政务服务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要求,符合要求的做到“即到即受理、即受理即评估、评估与审查同步”,将行政审批时间在法定时间上压缩到60%。二是坚持差异监管和采用柔性执法,为企业发展护航。对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的合法企业减少监管频次,对环境违法违规和存在环境安全风险的企业要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抽查频次。全面落实“三项清单”(不予处罚清单、从轻处罚清单和不予行政强制措施清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强化执法中服务意识,切实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有力度又有温度。三是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和信息公开制度,让政策环境更加透明。建立健全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定期评定生态环境守法“标杆企业”,纳入生态环境执法正面清单。共享企业的信用信息资源,为金融机构信贷决策和风险管理提供信息支持。设置“信息公开专栏”,及时更新生态环境相关政策,主动公开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环境执法等政务信息,增强政府政策、办事规则、办事结果的透明度,推动公众、社会参与监督力度,依法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环保执法人员到企业听取意见和建议

每季度组织一次户外环境保护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