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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9日
涉及汽车、家装、住房…… 盐城最新措施
为全面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激发消费活力,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扩大汽车消费
全面落实国家汽车报废更新和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优化审核流程,加快资金拨付进度。2024年12月1日起,在盐城市购买新车的消费者,通过国家和省平台提交申请审核通过的,按照燃油车2000元/辆、新能源车2500元/辆的标准予以叠加补贴,采用系统调取、免申即享方式,直补消费者,助力汽车消费。
二、提升家装家居消费
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家装家居改造领域补贴政策,鼓励家庭装修,促进家装家居产品消费。2024年12月1日起,对参加2024年盐城市家装家居改造补贴活动的个人消费者,按照实际成交价的5%叠加补贴,每户补贴金额提升至不超过4万元,叠加部分采用系统调取、免申即享方式,直补消费者,助力家装家居消费。
三、提升家电消费
深入开展国家和省绿色节能家电以旧换新专项活动,在24类补贴商品的基础上,新增20大类家电商品和7大类3C产品,消费者在我市参与实施的商家购买指定商品可享受政府15%至20%补贴,进一步促进家电消费提质扩容。
四、扩大电动自行车消费
延续盐城市电动摩托车上牌考证和“非标”电动二轮车淘汰奖励消费券发放政策至2025年3月31日,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其中上牌发放50元,考证发放100元,“非标”电动二轮车淘汰发放200元,电子消费券使用范围涵盖全市域、全品类。
五、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完善住房保障基础性制度和支持政策,延续“盐八购”政策至2025年6月30日。拓宽房票使用范围,全市征收房票“一票通用”。支持房地产企业参与“以旧换新”,鼓励房地产经纪机构对“卖旧换新”提供“帮售”服务。按照职住平衡原则,支持按实际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采用“住房+汽车+家电+家装家居”等销售模式,形成联动效应。
六、丰富文旅消费
举办“水韵江苏·欢欢喜喜过大年”冬季文旅促消费系列活动,发布冬季特色旅游线路和产品、文旅促消费惠民措施,推出春节主题系列活动,丰富节日文旅产品供给,激发文旅消费活力,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通过在线旅游服务平台“OTA”发放文旅消费券1000万元。
七、发放“NICE盐城焕新消费券”
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通过“我的盐城”APP等平台分批次发放全市域全品类通用消费券,提振大众消费,激发消费活力。
八、支持开展消费促进活动
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安排500万元资金,鼓励各企业(单位)以“NICE盐城焕新消费季”为主题,结合春节等节点,举办年货大集、冰雪季、购物季、电商赛事、美食季、夜市等消费促进活动。对承办市、县(区)两级消费促进活动的企业(单位),经提前报备审核通过的,依据单场活动费用给予不超过20%补贴,单个企业(单位)累计不超过5万元。
九、优化消费环境
加强消费信用体系建设,强化消费维权保护,建立消费纠纷快捷解决机制,提高消费满意度,全力打造安全放心诚信消费环境。市区视情增开通往重点消费集聚区公交班次,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期间每日19:00-24:00,路内停车泊位免收停车费。“我的盐城”开辟“消费之窗”专区汇集全市消费活动政策,市级主流新媒体重点宣传促消费活动,扩大知晓面,提升参与度,营造浓郁的促消费氛围。
温馨提示:本政策措施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第一、二项叠加政策与国家和省以旧换新活动截止时间同步;第四、五项政策按照原经费渠道和时间规定执行;如国家和省出台同类政策,按照“取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来源:登瀛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