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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20日
住房公积金政策“快问快答”
问: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夫妻双方最高可以贷款到100万吗,首付比例最低是多少?
答:在城区(亭湖区、盐都区、盐南高新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购建自住住房的,夫妻双方均符合贷款条件,最高可贷额度100万元;在盐城其余各地购建自住住房的,夫妻双方均符合贷款条件,最高可贷额度80万元。生育二孩、三孩及以上的家庭(符合现行生育政策)在我市购建自住住房的,符合贷款条件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分别提高10万元、20万元。具体可贷额度根据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情况计算。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购房首付款要求不低于房屋总价的20%。
问:本人一套房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后购买的二套房使用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想了解一下,目前针对二套房,有没有商转公的政策?
答:不可以办理。根据盐房金管〔2022〕5号文《盐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细则》第十条规定商转公条件:(一)2、申请人夫妻双方未享受过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异地公积金贷款)。
问:本人儿子2016年在苏州买房,当时办理了房贷,儿子是主贷人和产权独有人,还款期限为30年,今年他刚结婚,请问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还能提取出来替他还房贷么?
答:不可以提取父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已婚子女的住房贷款。
问:本人2023年3月份租房提取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今年是要到3月份才能再次申请,还是1月份就可以再次申请提取?
答:1月1日就可以再次办理租房提取业务。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如当年提取额度达到上限,次年1月1日后可以申请提取下一年的额度。
(来源:盐城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