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报平台

这已经是最后一期了哦!

我知道了

内容详情
2023年01月14日

盐都区劳动者就业创业政策指南

1、求职登记 未享受基本养老待遇,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劳动者可以进行求职登记。求职渠道主要有线上和线下两种:线上求职,通过“就在江苏”智慧就业服务平台或“苏心聘”微信小程序,投递简历;线下求职,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区人力资源服务大厅服务窗口及各镇(区、街道)服务中心窗口进行求职登记。盐都区人力资源市场每周一、三、五正常开市,每月至少有一场专场招聘会。活动期间,可到现场求职,也可通过“苏心聘”微信小程序进行线上求职。

服务热线:88235635

 

2、失业登记 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到常住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对象包括下列人员:从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年满 16 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个体工商户业主、私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业主停产、 破产停止经营的;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且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终止灵活就业的;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

服务热线:88235990

 

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 常住地或户籍在盐都区域内登记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特困职工家庭的;残疾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连续失业 1 年以上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优抚对象家庭的;军队退役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申请人申请当月或上月有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记录(不包括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所得)的;申请人担任市场主体出资人、负责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除外)、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不包括从二级市场上购买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的。

服务热线:88235990

 

4、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领 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外省脱贫人口(即家庭年度人均纯收入已超过国家标准的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灵活就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可以申领社保补贴。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不缴不补。按申领人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2/3的标准给予补贴。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如按企业缴费办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全额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就业困难人员和外省脱贫人口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其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最多可以享受到退休(即初次核定时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的,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实现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3年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一次性延长,延长期限不超过1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服务热线:88235990

 

5、个人申请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劳动者个人创业资金不足的可申请富民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原则上最高额度为15万元;带动就业3-5人,最高额度为30万元;带动就业6人以上的,最高额度为5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累计不超过3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归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十类重点群体申请15万元以下贷款享受全额贴息,其他贷款按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贴息。

服务热线:88235990

 

6、就业技能培训 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和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劳动力等七类人员有职业技能培训需求的,有创业意愿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含毕业前2年的在校大学生)有创业培训需求的,可报名参加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的免费培训,也可参加社会培训机构缴费培训,培训结束后,凭职业能力证书向区劳动就业中心申请培训补贴。盐都区常年开展的免费培训工种有以下12种:育婴员、母婴护理员、室内保洁员、生活(病员)照护员、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创业意识培训、创业能力培训、网络创业培训、电商直播营销员。

在社会培训机构缴费培训的(人社部门推荐机构、培训前区劳动就业中心先登记备案),培训合格后,可向盐都区劳动就业中心申请职业培训补贴。具体标准为:专项能力证书800元、初级工1000元、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技师3000元、高级技师4000元、创业能力培训(SYB、IYB等)800元。同一证书不得重复享受补贴。

服务热线:88235615

 

7、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以下简称“特殊创业群体”)近三年首次成功创业(在本区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并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依法申报纳税的,可申请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服务热线:88337224

 

8、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申领 近三年的初次创业租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含大学生创业园、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及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下同)的“特殊创业群体”可申领实际支付创业场地租金50%的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已享受政府租金补贴或减免的各类创业主体不享受此项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就业困难人员在基地以外自行租用合法经营场地创办的经营主体,也可享受租金补贴。

服务热线:88337224

 

9、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领 “特殊创业群体”近三年初次创办经营主体,吸纳其他劳动者就业并与之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他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可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一次性发放,根据初创主体实际带动就业、缴纳社会保险费人数确定,每带动1人给予1000元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10万。

服务热线:88337224

 

10、创业失败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在市场监管部门首次注册登记起3年内的创业者创业失败并注销企业;登记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不含领取失业保险金时间)以上。补贴标准按注册企业实际纳税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用于创业者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

服务热线:88337224

 

11、失业保险金申领 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以上,非本人意愿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登记失业的,可申请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50%确定;缴费20年以上的,按55%确定。领取月数按每缴满一年领2个月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失业保险金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服务热线:88235536

 

12、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 (一)参保职工跨省就业的,失业保险关系应随之转迁,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二)参保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在最后参保地申领失业保险金及其他相关待遇,也可以选择回户籍地申领,待遇发放期间不得中途变更发放地,选择户籍地申领的,须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三)对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符合领金条件但未申领,以及正在领金期间的参保失业人员,跨省重新就业并参保的,失业保险关系应随之转移至新参保地,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四)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迁的,失业保险费用应随失业保险关系相应划转(标准按照应享受失业保险金额的150%)。但在转出地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只转移失业保险关系 ,不转移失业保险费用。

服务热线:88235536

 

13、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领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失业人员遗属可以按规定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丧葬补助金补贴标准以去世年度的上一年江苏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统一为发放2个月;抚恤金补贴标准缴费不足5年,发放3个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缴费5至10年,发放6个月,缴费10至15年,发放9个月,在9个月的基础上每多缴1年增加发放1个月,但最多不超过24个月。

服务热线:88235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