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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1月14日

盐都区人社惠企稳岗政策十问十答

1.2023年春节期间区政府出台的服务用工政策有哪些?

答:2023年春节期间,区政府出台的服务用工政策主要有两个方面:

(1)引导员工留盐过节。春节期间(1月21日至1月27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规上工业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限上批零住餐企业、资质建筑业企业、重要农产品(粮食、生猪、瓜果蔬菜)保供基地(企业)的户籍非江苏省且在盐参保(含劳务派遣)员工(含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留盐过节的,给予每人每天 100 元补贴。

(2)实施返岗交通补贴。2023 年 1 月 28 日至 2 月 5 日期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规上工业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限上批零住餐企业、资质建筑业企业、重要农产品(粮食、生猪、瓜果蔬菜)保供基地(企业)等企业通过公路、铁路等陆路交通方式,跨省“点对点”组织省外务工人员返岗,或劳务协作输出地输送省外务工人员返岗的,按照客运车票价格 50%补贴给企业员工。

服务热线:88235490

 

2.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办理条件及补贴期限是什么?

答: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需人社部门认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是按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与职工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年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

服务热线:88235990

 

3.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的办理条件、标准及期限是什么?

答: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毕业年度(指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登记,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申领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企业为高校毕业生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全额(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服务热线:88235990

 

4.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补贴办理条件、标准及期限是什么?

答:2022年2月10日及之后,女职工生育二孩、三孩的,为生育二孩、三孩的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申领一次性社会保险补贴。生育二孩的,按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不含女职工个人缴纳部分,下同),三孩的,按照8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为6个月。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服务热线:88235990

 

5.用人单位如何报名参加区公共就业机构组织的招聘活动?

答:用工单位可免费报名参加区人力资源市场举办的各类招聘活动。区人力资源市场每月至少举办一次专题招聘会,每周一、三、五正常开市。用人单位可关注“盐都就业”微信公众号,适时掌握区招聘会公告信息,注册登录“就在江苏”智慧就业服务平台或“苏心聘”微信小程序,线上预订招聘会展位,参加各种线上线下招聘会。

服务热线:88235635

 

6.小微企业办理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的条件和标准是什么?

答: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富民创业担保贷款重点支持对象(包括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富民创业担保贷款。未达到上述招用人员比例的小微企业,经办银行根据企业实际招用重点群体人数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按照每人10万元,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富民创业担保贷款为政府贴息贷款,对符合条件的新发放的小微企业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在借款企业承担LPR-150BP以下部分的基础上,对剩余部分给予不超过200BP的贴息。(注:LPR是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每个月公布1次;BP是指基点,1个基点等于0.01%。)

服务热线:88235990

 

7.民营企业“苏岗贷”的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用工人数在10 人以上的民营企业(不含民营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并正常缴费(经审批同意实施社保费缓交政策的企业,视同正常缴费),企业上年度用工未减少且申请贷款时用工人数不低于上年末水平,无严重失信、违反环保政策等行为的,可申请最高授信为1000万元的“苏岗贷”,原则上为信用担保。人社部门提供符合条件企业名录,中国银行与企业进行对接发放。

服务热线:88235990

 

8.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如何申报?有什么激励政策?

答:凡能提供符合青年就业见习岗位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均可向区人社部门申请成为盐都区区级见习基地。拟申请就业基地的单位通过江苏人社网办大厅线上提出申请,上传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和相关管理制度文件。区人社部门对申报单位在线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单位予以确认,认定为就业见习基地。

激励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见习生活费补贴:见习期间,就业见习生活费补贴按每人每月本区上年最低工资标准的60%执行;2.指导管理费:就业见习基地按见习人员实际见习时间享受见习基地服务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3.保险费补贴:就业见习基地为参加就业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雇主责任险),按每人100元的标准进行一次性补贴;4.一次性奖励补助:对见习期满留用(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率达50%以上的见习基地,按留用人员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基地一次性奖励补助。

服务热线:88426486

 

9.企业在职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什么补贴政策?

答:在我区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在职职工考取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初级工(五级)1000元、中级工(四级)1500元、高级工2000元(三级)、技师3000元(二级)、高级技师4000元(一级)的标准给予奖励。当年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奖励标准在职业(工种)对应等级奖励标准基础上提高30%。当年紧缺职业(工种)目录未发布前,参照上一年度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同一证书不得重复享受相关奖励。

服务热线:88334616 88235536

 

10.新型学徒制培训有什么激励政策?

答:企业职工(含见习期职工,不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经人社部门审核列入新型学徒制计划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学徒培训达到中级工水平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达到高级工水平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达到技师水平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达到高级技师水平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服务热线:88334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