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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06日
表弟学英语
□ 子 晓
那天一大早,我还沉浸在梦乡里,就被表弟的电话铃声吵醒。一接听,差点使我笑得滚下床——今年已44岁、30多年来一向视英语为“洪水猛兽”的表弟竟向我借英语书“自学英语”!
实在不是我少见多怪,怪只怪表弟的“厌英语症”由来已久。他不但是一位26个字母都认不全的“英语盲”,而且还一直顽固地、自以为是地认为学英语“没啥用”。受“学英语无用”论的支配,表弟这半辈子都对英语很“不感冒”:少年时上英语课不是逃课就是睡觉,还曾恶作剧地偷偷在黑板上写下一首打油诗:“我是中国人,何必学外文?不学ABC,照做接班人”;青年时,镇里举办“英语扫盲班”,表弟坚决不肯参加,还嚷嚷着“我这辈子哪里可能见到外国人,学英语是瞎子点灯——白费蜡!”
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此刻的表弟对英语的态度竟然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英语书我多的是,可我却想不通表弟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他学英语干什么?在我的再三追问下,表弟才道出了事情的原委、道出了他突然“钟情”英语的秘密。原来,五年前,表弟在老家的小镇上开了一家百货商店,生意做得还不错。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产业经济的日益发展,小镇上先后出现了近十家中外合资企业,每家合资企业里都有好几位来自外国的技术与管理人员。几乎每天都有外国客人到他的商店里购物,却常常因为语言不通而使生意“流产”。表弟这时才开始后悔当初没把学英语当回事,有时甚至萌生补补英语的想法,却一直没有勇气“落实”。
而最近发生的一件带有“传奇色彩”的事情,使表弟上了小镇“街坊新闻”的“头条”,也使他终于下定决心“猛补”英语。那天,园区合资企业里的一位蓝眼睛、金头发的外国人来表弟的店里买钢笔,对中文半生不熟的老外情急之下竟将“钢笔”的中文发音给忘了,于是只好英中混杂地对表弟说:“我要买pen(钢笔)!”,这边不懂英文的表弟听成了“我要买盆!”,连忙兴冲冲地爬上货架拿了一只搪瓷盆递到老外手里。“No!——No!”,只见老外的头摇得像拨浪鼓,脑门上都急出一层汗来。表弟这边听成了“漏!——漏!”,也急了起来,用手在盆底上使劲地敲了七八下,“不漏、不漏,一点也不漏!你都看见了,也听到了,这下放心了吧?”老外更加一头雾水,急得准备到别处买钢笔。幸好来了一位买东西的中学生,有了这位“义务翻译”,一切难题迎刃而解,所有误会烟消云散。中学生和老外都笑得捂住肚子,可表弟却怎么也笑不出来。在床上度过了一个辗转反侧的夜晚后,表弟在黎明时分终于熬不住拨通了我的电话。
从此,表弟的百货商店里时常传出英语念读声,虽然有些生硬,却使表弟越念越起劲,越念越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