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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17日
全区学习中办发22号文件精神
11月13日,全区学习中办发22号文件精神培训班在区检察院开班。各镇(区、街道)、部门分管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举办此次培训班,旨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做好排查和化解疑难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确保全区社会大局稳定,为我区经济建设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丁晓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