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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6月28日
我区开展“文明诚信药店”创建活动
日前,盐都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区文明办在全区药品零售企业中开展“文明诚信药店”创建活动。
“文明诚信药店”每年评选一次。在创建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分别授予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文明诚信药店”称号。“文明诚信药店”创建活动实行动态管理,对违反创建有关规定,影响“文明诚信药店”品牌的药品零售企业,经核实,立即取消其文明诚信称号。
通过创建,我区突出抓好药品零售企业的文明窗口建设,引导企业切实承担起药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履行药品经营质量承诺,努力提高药品经营企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药品安全信用意识和能力。
(蒋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