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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4月11日
『对手』不应成『对头』
□ 王洪武
某地有两家生产经营同类产品的公司,为了争夺市场而相互“拆台”,双方似乎有不共戴天的仇恨。此类将对手当“对头”的现象并不鲜见。究其原因,恐怕主要还是某些经营者对竞争的内涵缺乏全面、正确的认识,以至误入歧途。
我们说,市场竞争尽管是残酷的,但对手间决不应是敌对的生死决斗,而是一种奥林匹克式的“竞争”,你尽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一门心思,甩开膀子,拼命将对方抛在后面,在决赛中摘金夺银。却不可横生妒意,使出坏招,挤压、拖拽对手。那样,不仅分散心力、精力,跑不出好成绩,还会被罚下场,失去竞争的机会。作为一个企业,要在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就应时刻用高标准要求自己,及时找出自己的差距和不足,积极进行技术创新,提高自己产品的品质,做到始终以一流的产品质量、一流的服务水平胜过对手。
其实,一个人拥有对手并非坏事,而是好事。拥有对手,人才会有生存的危机感和竞争的压力,才会激扬斗志、充满活力、自强不息。对手间相互竞争提高了服务质量,消费者增多,大家都受益了。反之,“对手”当“对头”,整天吵吵闹闹,就像同船过渡的人,把船闹翻了,谁也没有好下场。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竞争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市场经济更提倡开展公正、公开、公平的竞争。但在开展竞争时千万勿忘找准角度,把握力度,保持气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