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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15日
13省市异地高考方案将出台
十八大报告中,“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表述上,“义务”二字消失。专家分析,从义务教育到教育,这样的转变,意味着从就学层次上,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乃至高等教育阶段的大门,都要向农民工子女平等敞开。
今年8月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四部委《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要求年底前,31个省(市、自治区)要因地制宜出台各地的异地高考具体政策。
截止目前,记者据公开报道统计,山东、福建、上海、天津、黑龙江、江苏、广东、安徽、浙江、湖北、海南、云南、江西等13省市明确表态,随迁子女异地高考具体方案最迟将于年底前公布。
黑龙江、江苏首开2013年异地高考
10月31日,黑龙江率先公布了异地高考方案,成为第一个明确“异地高考”具体门槛的省份。
据黑龙江教育厅公布的文件,“须具有我省高中学籍且高中阶段在我省连续就读3年以上,父母在我省有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的外省籍随迁子女可在当地报名就地高考,这项政策自2013年高考开始实施。
继黑龙江之后,江苏也明确表示,将在2013年开放随迁子女就地高考,不过目前尚未公布就地高考的具体门槛。
近日已进行2013年高考网上报名的江苏省,在报名通知明确,非本省户籍的考生暂不得在江苏参加高考报名,待江苏省有关政策在年底前明晰之后,符合2013年报考条件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再安排集中办理相关补报名手续。
而于今年2月29日,率先宣布突破高考户籍限制的山东省,则从2014年起才将允许非户籍考生异地高考。
福建省也在早前明确,从2014年起,凡在福建高中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的非户籍考生,都可在福建就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允许参加本科、专科层次录取,并与福建考生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
此外,其他各省也均在积极谋划中,安徽省教育厅表示,目前异地高考方案已进入专家论证阶段,12月份将出台。浙江省教育部门工作人员则透露,浙江异地高考方案已初步拟定,本周内部提交讨论。“北上广”态度审慎
相较于黑龙江、山东等地的明朗表态,备受网友关注、具有代表意义的“北上广”则显得态度谨慎。目前,北京尚未公布异地高考政策具体方案的制定进展。
11月8日,广东省教育厅厅长罗伟其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广东异地高考的具体方案正在制定过程中,暂时不方便透露内容,广东将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适合广东的方案。
据上海市教委提供的数据,目前在沪接受义务教育的外来务工者随迁子女超过50万人。此前,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透露,上海方案将采用积分制,综合考虑外来务工者在沪的职业情况与其随迁子女的就读年限,并将根据城市功能定位、产业结构布局、城市资源承载能力等确定“异地高考”方案。
专家:少数利益受损人群应选择让渡
2003年,相关文件出台允许随迁子女在当地进行义务教育。近10年过去了,当时就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孩子正面临或者即将面临高考。依照教育部日前公布的《2011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11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共1260.97万人。
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教授、社会学家关信平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异地高考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是教育资源分配不均。京津沪等地区的市民已经习惯享受比外地更加优越的高考资源,当越来越多的人要求公平、平等的重新分配资源时就产生了矛盾。
关信平认为公平意识是解决异地高考问题的关键。人们关心的“不在于个人获得的机会多大,而是在于与别人的机会是否一样”。所以他建议可以把报考放开,根据报名情况调节名额,让各地的录取比例接近,各级学校的录取比例也接近。
但调节录取名额有待中央政府统筹安排,关信平称,异地高考政策的制定符合我国制定公共政策的共同特点:先地方,后中央。
“各地方政府做到一定程度,中央才能出台统一方案。”由于各地高考资源、教育水平、流动人口数量等因素差异较大,各地方政府需要先根据自身情况对异地高考事项作出调整方案,随后中央才能统筹安排。
关信平表示,少数利益受损的人群应该在社会公平的基础上让渡一些利益。并且提出,由于扩招等因素,京津沪等地区的考生是在总量增加的情况下,增加的幅度相对少一些。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