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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20日
盐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基本卫生标准22
公共场所、窗口单位、饮用水卫生
14、单位健康教育网络健全,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更换内容,开展职工健康教育全员培训,健康知识普及率100%,职工健康知识及格率达100%,职工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0%以上,各项健康教育宣传、培训及考卷资料齐全,装订成册。
15、会议室、活动室等公共场所有醒目的禁烟标志,有禁烟制度和措施,并得到有效落实,达到无吸烟单位标准要求。
16、服务人员仪表端正,举止文明,服务规范,服装整洁,挂牌上岗,个人卫生良好。
17、“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达到管理要求。
18、单位集体宿舍和宿舍区应按居民区要求,有专人抓好达标。
二、小旅店业基本卫生标准
1、持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2、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及制度。在醒目位置设置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和卫生信誉度等级公示牌。
3、客房内通风良好,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排气扇、电风扇叶、空调过滤网等清洁、无积灰;无自然通风条件(无窗或死窗)的客房,每间必须安装独立的排、送风设施;可采用自然通风的客房,必须安装纱窗。
4、设有专用公共茶(饮)具清洗消毒间,有1.5米以上墙裙,配有2个以上专用水池、电子消毒柜和密闭式保洁柜;茶(饮)具一客一换一消毒。
5、清洁客房、卫生间的工具应分开,清洁面盆、浴缸、坐便器、地面、台面等的用具(清洁用抹布或清洗刷)应分设,单独存放,严禁混用。
6、无卫生间的客房,每个床位配备一套标记醒目的脸盆、脚盆;脸盆、脚盆和拖鞋一客一换一清洗消毒。有专用的脸盆、脚盆和拖鞋清洗、清毒设施。
7、床上用品一客一换,长住客至少一周一换,每日清洗、更换记录齐全;有床上用品洗涤设备(如洗衣机等),也可以采用社会化洗涤服务(有合同、有送洗与接收记录),提供的床上用品须经洗消,感观性状良好,无毛发、无污迹、无异味、无潮湿感。设有公共用品专用密闭式储存柜,棉织品分类、分架储存,标识明显。公共用品按照旅馆全部接待量的3倍配置。
8、提供的洗发水、沐浴液、牙膏、安全套等标识齐全,有索证资料。
9、无卫生间的普通客房,每层楼设水冲式公共卫生间,并设有洗手、通风设施;每日清扫,做到无积水、无积粪、无蚊蝇、无异味;同时配有公共盥洗室和淋浴室。
10、有二次供水设施的,按《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要求进行管理。
11、有防蝇、蚊、蟑螂和鼠害的设施。有专(兼)职人员负责。门、窗达防鼠要求,阴沟、下水道、通风口设有防鼠网。室内无蝇、蟑螂和蟑螂卵荚,室内外环境无鼠及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无蚊、蝇孳生场地。“四害”密度达标,资料齐全、规范。
12、室内外环境整洁。有专人保洁,室内无积尘、无蛛网、无痰迹,墙面无剥脱。空调器滤网和电风扇叶无积尘,楼道、阳台无杂物。院落平整,道路硬化,排水畅通,车辆划线停放,整齐有序,无乱堆乱放,无违章搭建,无卫生死角。垃圾桶密闭,有袋有盖,垃圾日产日清。痰盂有盖,每日清洗,清洁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