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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04日

以人为本 送教上门

盐都切实保障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益

本报讯(卞桂富)12月3日下午3:00,北龙港小学的梅葛兄、王玉霞老师按照惯例骑上电动车,到距离学校4公里多的黄尹村薛露霖家进行上门送教。薛露霖,今年9岁,是一名脑瘫后遗症患儿,行动不便,为了保障他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所属的北龙港小学专门安排4名教师,每周两次到他家进行送教。像这样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重度残疾学生,全区共有21名。区教育局负责同志告诉我们:“组织送教上门,学校虽然烦点,教师虽然累点,但是看到孩子家长满意的笑容,我们觉得这样做是值的,也符合以人为本的要求。”

我区高度重视特殊教育发展,给予特殊教育特别关爱,全区特殊教育发展水平与保障水平处于全市全省领先水平。为了保障因生活不能自理等客观原因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真正体现“教育公平”,我区专门制订出台《盐都区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实施意见》。《意见》明确“送教上门”服务的对象为盐都范围内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但基本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6-15周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要求辖区学校遵循家庭自愿、定期入户、免费教育的原则,选派责任心强,关心残疾学生,思想、业务水平较高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实施“送教上门”工作,并指导家长或监护人开展康复训练。送教上门服务每周不少于1次,每次2课时。同时,要求送教学校和教师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教学计划,采取适合残疾儿童少年发展的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合理安排课表,切合实际的开展教育教学辅导工作。

此外,我区还就“送教上门”的保障工作进行了安排。区财政按普通同级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8倍拨付公用经费,明确可从公用经费列支服务教师的交通费、办公费,以及购置相关教育教学用品的必备支出,以保障“送教上门”工作顺利开展。区教育局还将对送教服务中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