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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6月25日
盐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基本卫生标准5
社区、城中村卫生
3、不在室外公共楼道、公共车棚摆放杂物,及时清除各种废弃物,不得占道堆放、经营、作业,不搞违章搭建,不向窗外乱抛杂物;沿内河住户保持坡岸、墙面、绿地等整洁、美观,不向河道内乱抛垃圾杂物和倾倒污水;临街住户不乱拉乱挂。
4、垃圾袋装,定时、定点、扎口投放。建筑装潢垃圾及大件废弃物按环卫部门规定送到指定收集处。
5、家庭厕所为水冲式,清洁卫生,无蝇无蛆,基本无臭。
6、室外无积水、无苍蝇孳生物、无鼠洞、鼠粪、鼠咬痕、蟑粪等鼠迹蟑迹,室内做到无鼠、无蟑螂、无蝇,基本无蚊。
7、家庭养花肥料缸定期清洗、消毒,加盖密闭,确保无蝇、无蛆、无蚊虫。
9、家庭成员自觉学习健康知识,自觉遵守市民公约,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城中村(城郊村)基本卫生标准
(一)爱国卫生组织健全,卫生管理制度落实
1、爱国卫生组织网络健全,有专(兼)爱国卫生管理人员。
2、爱国卫生工作有计划,有活动措施,有工作总结。
3、建立并坚持群众性的卫生大扫除制度,环境清扫保洁制度,垃圾、粪便管理制度,除“四害”工作制度,“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制度,驻地单位卫生检查制度,街巷卫生保洁费收集、使用公开制度、卫生检查评比制度等。
(二)室内外环境整洁,绿化、美化、硬化好
1、道路、院落地面硬化、平整,无坑凹、无积水。排水系统良好,下水道畅通,窨井盖齐全,无污水明沟。
2、无违法搭建,无乱堆乱放、乱摆摊点、乱贴乱画、乱排污水、乱倒垃圾。
3、保洁制度落实,专人保洁,无垃圾积存、暴露,无卫生死角。
4、居(村)民室内家俱、设备、物品摆放整齐,做到无蛛网、无积尘、无鼠、无蟑,墙壁清洁、窗明几净。院落整洁,无蚊蝇孳生场所和孳生物。
5、单位和住宅用房屋顶、平台、阳台、楼道无乱堆乱放、无垃圾杂物、无乱贴乱画,保持经常整洁。
6、做好绿化、美化、硬化工作,单位和住宅区内做到黄土不见天。
(三)加强厕所、粪便、垃圾管理
1、公共厕所和单位、住户厕所全部为水冲式。公共厕所和单位厕所有专人保洁,做到清洁卫生,无蝇无蛆,基本无臭。
2、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扎口投放,落实人员定时收集、清运。生产经营性垃圾和建筑装潢垃圾以及大型废弃物运到环卫单位指定地点,辖区内无暴露垃圾。
(四)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1、村委会有专人负责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并做好记录。
2、村内有固定的健康教育黑板报或宣传栏,每2个月更换一期内容并留存底稿。
3、有计划地采用多种形式、多种内容、面向各方面人群宣传健康知识,村民健康知识知晓率≥70%以上,不断提高村民健康行为形成率。
4、各类公共场所、会议室禁止吸烟,积极开展创建“无吸烟单位”活动。
(五)大力开展“四灭一禁”工作
1、除“四害”工作有组织网络,有专人负责,定期开展“四害”灭杀活动。室外环境设有灭鼠毒饵站,每年开展两次以上大规模灭鼠活动,努力做到室内无鼠、鼠洞、鼠粪、鼠咬痕等,室外基本无鼠,每2000米室外环境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不得超过5处。蚊蝇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做到无暴露性垃圾、无闲置积水、无蝇蛆、孑孓孳生。室内无蝇、无蟑螂及卵荚和蟑迹。
2、城中村禁止饲养家禽家畜,城郊区家禽家畜实现圈养,不污染环境,符合环境卫生要求。养犬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定期进行预防接种,不影响环境卫生和群众安全。
(六)积极搞好其他卫生工作
1、村内的食品生产经营业户,必须全面达到国家关于食品卫生标准规范要求。
2、村内的“五小行业”必须全面达到国家关于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要求。
3、村内的企事业单位必须符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工作有关规范要求。
4、村内农副产品市场符合行业管理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