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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3月06日
尽责保护饮用水源 致力建设生态家园
——盐都区环保局宣讲饮用水源保护知识汇编
【编者按】民以食为天,食以水为先。水源安全,民生大计。为了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的指示要求,便于全区群众更好地了解饮用水源保护的政策,进一步增强保护环境、爱护水源的自觉性,积极投身到保护饮用水源实际行动中来,确保我区饮用水源安全,本刊摘登了国家、省、市对饮用水源保护的政策与规定等相关知识,仅供读者学习参考。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对饮用水源保护的相关规定
第五十六条国家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以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围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准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由有关市、县人民政府提出划定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五十七条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
第五十八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第五十九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第六十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第六十二条饮用水水源受到污染可能威胁供水安全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有关企业事业单位采取停止或者减少排放水污染物等措施。
二、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规定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市区生活饮用水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盐政发(2009)73号]中第六条明确:对饮用水源地保护设定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新洋港东起市区城西大桥、西至新洋港与蟒蛇河交汇处的新洋港水域以及相对应水域两岸纵深各4000米的范围。
二级保护区:东起市区城西桥、西至城西大桥的新洋港水域和西段东起新洋港与蟒蛇河交汇处、西至蟒蛇河与朱沥沟交汇处的蟒蛇河水域以及相对应水域两岸纵深各3000米的范围。
准保护区:东起市区新洋港与通榆河交汇处、西至城西桥的新洋港水域,西段东起蟒蛇河与朱沥沟交汇处、西至蟒蛇河与大纵湖交汇处的蟒蛇河水域和盐城市境内的朱沥沟水域以及相对应水域两岸纵深各3000米的范围。
在市区蟒蛇河水源地新取水口投入使用后,市区饮用水源地保护范围按苏政复[2009]2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规定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苏政复〔2009〕2号)中明确了盐城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
一级保护区
水域:蟒蛇河水域为,生态湖所有水面、生态湖下游700米处上海申同管道盐城公司码头至龙冈镇泾口村泾口大桥处(长1100米)。朱沥沟水域为,朱沥沟与蟒蛇河交汇处至东涡河与朱沥沟交汇处(长1450米)。
陆域:生态湖周边500米,及蟒蛇河、朱沥沟水域两岸纵深各1000米的范围。
二级保护区
水域:蟒蛇河水域为,龙冈镇泾口村泾口大桥上游1500米的蟒蛇河水域;生态湖下游700米处上海申同管道盐城公司码头至龙冈镇凤凰桥(长741米)蟒蛇河水域。朱沥沟水域为,东涡河与朱沥沟交汇处至盐徐高速朱沥沟大桥(2400米)朱沥沟水域
陆域:二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两岸纵深各2000米的范围。
准保护区
水域:从二级保护区上游边界至大纵湖蟒蛇河水域;龙冈镇凤凰桥至冈沟河与蟒蛇河交汇处
蟒蛇河水域;盐徐高速朱沥沟大桥至古殿堡朱沥沟水域。
陆域:准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两岸纵深各2000米的范围。
四、我区保护饮用水源明确的河长职责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饮用水源保护工作要求,确保饮用水源安全,我区明确了河长、分河长、段长职责。
河长职责:盐都区人民政府区长担任河长,对蟒蛇河水域30.3公里、朱沥沟水域26.8公里及相对应两岸面积228平方公里陆域的饮用水源保护区负总责。
1、负责改善本辖区内河道水环境质量,提升饮用水质,实现“河清、水净、岸美”的目标。
2、细化分解河道治理责任,建立区、镇、村(居)三级河长制;
3、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到2011年底前,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水质全部稳定达到国家地表水III类标准;
4、实施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管理,建立长效的保护区监管机制,制定水源保护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5、定期组织巡查水源,指导全区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工作。
分河长职责:沿河各镇镇长担任分河长,分河长对蟒蛇河及朱沥沟沿线相对应的各自断面饮用水源保护区具体负责。
1、负责建立镇、村(居)二级河长制,全面开展水污染防治,整治蟒蛇河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工业点源、农业面源、集镇生活源、渔业养殖、畜禽养殖、船舶交通等污染源,确保饮用水源沿线实现“八无”目标;
2、做好辖区主河道以及与之相交生产沟河的疏浚和保洁工作;
3、落实沿河村组段长职责,实行分段监控、分段管理、分段考核,群防群治;
4、实施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管理,建立长效的保护区监管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5、按照“组保洁、村收集、镇运转、区处理”的模式,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收集率、清运率和处理率达到分年度目标。
段长职责:蟒蛇河及朱沥沟沿线的村(居、场)主任为段长,负责对辖区内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日常管护。
1、负责本辖区内各类点源污染的专项整治和长效管理,确保每周巡查水源不低于1次;
2、积极倡导减少化肥使用量,确保三年内农药、化肥减用量不低于15%,高毒农药禁用率达100%;
3、规范收集生活垃圾,并及时处置;
4、全面掌握辖区内企业污染物排放状况,及时向镇及区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5、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段内实现“八无目标”。五、我区保护饮用水源明确的水质标准
从蟒蛇河与大纵湖交汇处至城西桥的蟒蛇河段、新洋港段及朱沥沟和冈沟河全部稳定达到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即pH值6-9,溶解氧(mg/L)≥6,氨氮(mg/L)≤0.8,高锰酸盐指数(mg/L)≤5,总磷(mg/L)≤0.16,粪大肠杆菌(个/升)≤5000。除此以外,朱沥沟增加氰化物(mg/L)≤0.2,六价铬(mg/L)≤0.05。
六、我区保护饮用水源明确的“八无”目标
即蟒蛇河沿线饮用水源地无化工企业、无排污口、无围网养殖项目、无畜禽养殖场、无危化品船舶、无水上加油站、无垃圾集中堆放、无生活污水排放。
七、对饮用水源水体产生较大影响的污染物有哪几种?
(1)需氧污染物质,生活及工业污水中所含的碳水化合物、蛋白质、脂肪和木质素等有机化合物;(2)植物的营养物,包括氮、磷、钾、硫等植物的营养物质;(3)重金属,包括汞、镉、铬等对生物毒性明显的重金属,也包括具有毒性的重金属锌、铜、钴、镍等;(4)农药;(5)石油;(6)酚类化合物,来源于冶金、煤气、塑料等工业排放的含酚废水以及生活污水中的粪便和含氮有机物;(7)氰化物,来自化学、电镀、煤气等工业排放的含氰废水;(8)酸碱及一般无机盐类,产生酸性废水有矿山排放的酸性水、冶金和金属加工酸洗废水,产生碱性废水有碱法造纸、人造纤维等工业废水;(9)放射性物质;(10)病原微生物和致癌物,来自生活污水、医院废水以及制药、屠宰、洗毛等工业废水,还包括牧畜污水。
八、我区对于饮用水源保护有哪些措施?
1、建立和完善生活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根据盐城市统一要求,对全区饮用水源地进行了基础情况调研,提出初步治理方案,明确水源地保护目标、任务、责任和措施。2、对重点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污染源进行全面调查,根据各类污染源的排放状况,明确水源污染防治重点。3、组织保护饮用水源专项行动,禁止在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畜禽养殖场,对已在上述区域建成的畜禽养殖场限期搬迁或关闭。4、在生活饮用水源地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遵定有关规定,做好建设项目的审批、验收工作。5、加强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管理,依法查处向饮用水源地倾倒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6、加强预警监测,有效掌控水质动态,制定生活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对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突发事件进行处置。
九、什么是水环境?什么是水环境问题?
水环境一般是指河流、湖泊、沼泽、水库、地下水、冰川、海洋等地表贮水体中的水本身及水体中的悬浮物、溶解物质、底泥,甚至还包括水生生物等。广义的水环境还应包括与水体密切相连周边一定的范围。
水环境问题是指由于自然的或人为的原因,使水文特征或水量和水质朝着不利于人类自下而上和发展的方向演变的结果。自然原因造成的水环境问题主要有洪、涝、旱灾、土地盐碱化、地方病、泥石流和沙漠化等。人为原因造成的水环境问题主要有水污染公害、湖泊富营养化、水土流失、土壤次生盐碱化、河湖萎缩、功能衰退、水荒、地下水位下降以至枯竭、地面沉陷、水质恶化,海水入侵等环境问题,以及建坝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
十、什么是水体富营养化?
水体富营养化是指在人类活动的影响下,生物所需的氮、磷等营养物质大量进入湖泊、河口、海湾等缓流水体,引起藻类及其他浮游生物迅速繁殖,水体溶解氧量下降,水质恶化,鱼类及其他生物大量死亡的现象。在自然条件下,湖泊也会从贫营养状态过渡到富营养状态,不过这种自然过程非常缓慢。而人为排放含营养物质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所引起的水体富营养化则可以在短时间内出现。水体出现富营养化现象时,浮游藻类大量繁殖,形成水华。因占优势的浮游藻类的颜色不同,水面往往呈现蓝色、红色、棕色、乳白色等。这种现象在海洋中则叫做赤潮或红潮。
富营养化会影响水体的水质,会造成水的透明度降低,使得阳光难以穿透水层,从而影响水中植物的光合作用,可能造成溶解氧的过饱和状态。溶解氧的过饱和以及水中溶解氧少,都对水生动物有害,造成鱼类大量死亡。同时,因为水体富营养化,水体表面生长着以蓝藻、绿藻为优势种的大量水藻,形成一层“绿色浮渣”,致使底层堆积的有机物质在厌氧条件分解产生的有害气体和一些浮游生物产生的生物毒素也会伤害鱼类。因富营养化水中含有硝酸盐和亚硝酸盐,人畜长期饮用这些物质含量超过一定标准的水,也会中毒致病。
十一、水环境质量标准怎样分类的?
制定水环境质量标准的主要依据是水质基准,为确保水环境质量达到标准,目前我国已颁布实施的主要有《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渔业水质标准》、《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我国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共分五类(含30个标准项目):Ⅰ类适用于源头水和国家自然保护区,Ⅱ类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贵鱼类保护区和鱼虾产卵场等,Ⅲ类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Ⅳ类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Ⅴ类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十二、什么是农业面源污染?如何防止?
农业面源污染是指在农业生产活动中,氮素和磷素等营养物质、农药及其他有机或无机污染物,通过农田的地表径流和农田渗漏形成的水环境的污染,主要包括化肥污染、农药污染、集约化养殖场污染以及污水灌溉造成的污染。与点源污染相比,面源污染的时空范围更广,不确定性更大,成分、过程更复杂,更难以控制。当前,在我国农业活动中,非科学的经管理念和落后的生产方式是造成农业环境面源污染的重要因素,如剧毒农药的使用、过量化肥的施撒、不可降解农膜年年弃于田间、露天焚烧秸秆、大型养殖场禽畜粪便不做无害化处理随意堆放等。这些污染源对环境的污染,尤其对水环境的污染影响最大,据统计,农业面源污染占河流和湖泊富营养问题的60%~80%。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措施:发展生态农业可以使农业生产中的能量和物质流动实现良性循环,实现经济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对农业废弃物实行综合利用,实现资源化处理,可以使其对环境的不良影响减少到最小。具体措施:1、推广科学施肥。2、在农业病虫害防治方面,提倡综合防治。3、实现有机肥资源化利用、减量化处置。4、制定法规,加大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