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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1月19日
地名也是文化遗产,别乱改
由于多年来对地名文化缺乏认知,我国对地名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比较淡薄,因而对古老地名随意更改和废止的现象屡禁不止。更有甚者,忽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特性,盲目追求大、洋、怪、奇和引用外来地名、洋名命名,已经成为一个倾向性问题。因而,抢救和保护我国地名文化遗产十分迫切。
地名是中华文化的伴生物。我国用文字记录地名的历史可上溯到约4000年前,殷墟出土的商代甲骨文中就有地名上千个。我国的远古龙、虎图腾,是女娲、伏羲两部落的名称,经夏、商、周、秦、汉,一贯而下,形成中华民族的龙虎文化,使我国各个历史时期形成了大量的“龙”、“虎”地名。仅《中国历史地名大辞典》中收入的以“龙”字起头的地名就多达225条,以“虎”字起头的地名也有近百个。
地名的命名缘由,也是十分重要的文化现象。如以地理方位命名、以地形特征命名、以山水命名、以动植物命名、以矿产资源命名等多种方式。对地名文化内涵的进一步挖掘与研究,还可以洞察到地名实体的历史、地理、乡土等文化线索。
(摘自黄河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