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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07日
关于拆除违法设置户外广告的公告
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对外形象,净化城市空间文化环境,促进我区户外广告业健康有序发展,经区政府研究,决定首批对世纪大道、西环路等两条道路实施集中整治。
现根据《江苏省广告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2015年2月9日拆除盐都区范围内世纪大道、西环路未经户外广告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和经批准,但已过有效期的户外广告(含高立柱广告、大型落地式围挡广告、落地灯箱广告、落地指示牌、楼顶广告、墙体广告)进行拆除。2月8日前各产权人及单位可以自行组织拆除。
特此公告。
盐城市盐都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