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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07日

案例

一、好奇心理——毒品作为政府、社区、家长明令禁止青少年接触的物质,这一特性本身即决定了它能引起青少年强烈的好奇心。因为绝大多数青少年都没有亲眼见过吸毒的真实情景,即使知道也是通过别人获得的,青少年对毒品的疑问和想象持续一段时间后,就有可能对毒品产生强烈的好奇心理,使之产生亲身体会的强烈欲望。因而他们总是想通过直接或间接手段,千方百计地靠近毒品、观察毒品,甚至目睹吸毒者的现实行为。正是在这种好奇心的驱使下,一些青少年抱着体会吸毒是什么感觉,玩一玩、试一试的心理,和毒品发生了实质性的接触,从而一发不可收拾,被毒品死死缠住不能自拔。因好奇心而染上毒瘾的青少年,占青少年吸毒总数的70%以上。

案例:18岁的男孩小华虽然从小爱玩好动,但学习成绩还算不错。这个年纪的孩子,爱打游戏机的挺多,小华也不例外。一次,在游戏机房里,小华认识了一群“哥们”。他们掏出一种白色粉末,围坐在那里吸,一副“飘飘欲仙”的样子,一下子就引起了小华的好奇心。当“哥们”怂恿他尝一口时,小华毫不犹豫地伸出了手。有了第一次,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后来,为了弄钱吸毒,小华开始学会说谎,再也没心思上学了,甚至骗起低年级同学的钱。这个小小年纪的“瘾君子”,让我们在叹息之余,更为他对毒品的不设防而痛心。

小华因吸毒多次被公安机关查获予以行政拘留,2014年12月3日又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处以强制隔离禁毒二年的处罚。

 

街头宣传《禁毒法》

 

二、炫耀心理——处于青春期的青少年,由于对毒品的危害性认识不足,他们会认为,吸毒是一种高级的享受。吸得起毒,就代表自己有身份、有钱。吸毒者中甚至流行这样一句话:“看一个人是否有钱,不能看他开多好的车、住多好的房子,而要看他是否吸得起毒。”在这种错误认识的影响下,不少通过自己努力致富的年轻人开始吸毒,以吸毒来满足自我炫耀的心理,最终倾家荡产。

案例:2014年11月5日22时许,葛武派出所在某小区一居民住宅内,查获8名青少年聚众吸食毒品。民警赶到现场,只见餐桌上摆着自制的吸食冰毒的工具和包装毒品的塑料袋。这些人精神亢奋,笑声不断。

经调查得知,当天是胡某20岁生日,为了庆祝自己的生日,显示自己有钱,他邀请了几个哥们到自己的租住房屋吸食冰毒。参与吸毒的8人都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胡某还因犯有容留他人吸毒罪被盐都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禁毒宣传进校园

 

三、缺乏对毒品危害性的认识——据调查分析,相当一部分青少年根本不知道毒品上瘾快、戒毒难的特点,误入吸毒泥潭,痛悔莫及。

案例:今年才满18周岁的小美,头发金黄色,穿着时髦,左手腕部有纹身。她来自农村,是家中独生女。因容留他人吸毒,小美被盐都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

“听人说这个没有瘾,还能减肥。我就‘溜’了几次。”“溜冰”是许多年轻人对吸食冰毒的通俗叫法。去年11月、12月和今年1月,小美先后三次购买冰毒吸食。第一次吸食时,小美忐忑不安。那次吸过,她两天没吃饭,“感觉到饿,就是没有食欲。口干,不想睡觉,就通宵上网。第二天上班时没精神。”

初中毕业后,小美帮人家卖过餐具、鞋子、化妆品等,做过咖啡店营业员,都因工资低,频频换工作。后来,她在市区一家KTV做服务员,在那里她认识了提供冰毒的阿娟(另案处理)。在小美的租住处,小美和阿娟先后三次吸食,每次花费在300元左右。

直到被民警抓获,小美才感到害怕。在法院审理阶段,小美从法官那里了解到了冰毒的危害,“听得我冷汗直冒。早知道这些,打死我都不会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