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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1月19日
盐城市盐都区书法家协会
关于设立书法创作“宋曹奖”的公告
经区文联批准,盐都区书法家协会决定设立盐都区书法创作“宋曹奖”。申报奖励办法(试行)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为盐城市盐都区书法家协会会员。二、奖励原则:
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三、奖励项目和标准:
1、对在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全国展(含兰亭奖)中获优秀奖以上的作者,一次性奖励3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宋曹奖”奖牌。
2、对在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单项(专题)展览(不含商业性展览)中获优秀奖以上的作者,一次性奖励2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宋曹奖”提名奖奖牌。
3、对在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全国展、单项(专题)展览(不含商业性展览)中入展、在省书法家协会举办的展览中获一等奖的作者,一次性奖励500元。
4、对在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全国展、单项(专题)展览(不含商业性展览)中入选、在省书法家协会举办的展览中获等级奖(不含一等奖)的作者,一次性奖励200元。
5、对在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书法理论研讨评此中获奖或入选的作者,参照同层次书法获奖、入展标准奖励。
6、对在《中国书法》、《书法》、《书法研究》、《书法报》、《书法导报》、《中国书画报》等报刊上发表书法作品的作者,实行与稿酬等值奖励。同一题材论文一稿多投发表、获奖,同一书法作品在不同层次展览中入选、入展、获奖,均以一件计奖,奖金就高不就低。
四、申报及评审程序
1、具备条件的作者需自愿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次年3月底,逾期视为弃权。
2、申报时须提交作品原发刊物和作品复印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稿酬汇款单复印件等相关申报材料,经初审核后退还原件。
3、区书法家协会对所有申请人进行逐一登记,并填写《盐城市盐都区书法创作“宋曹奖”申请表》。申报期结束后,由区书法家协会组织评审,适时颁奖,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评奖结果及推介。
五、经费来源。
区书协设立奖励专项基金,实行专项核算管理。奖励基金通过市场服务运作等形式自筹。
六、本办法解释权归盐城市盐都区书法家协会。
七、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书法 武进甲
梅花(国画) 丁世昌
双雄报晓(国画) 孙精国
牡丹(国画) 金建华
书法 程明新
书法 陈桂庚
篆刻 张友华
书法 严桂忠
茛梅花(国画) 沈稳松
书法 王鸿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