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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1月10日
新农合给盐都百姓带来大实惠
□陈海高孙颖春陶根阳
1月9日,记者从区卫生局获悉:2011年,我区共有181.1万人次得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医药费补偿,累计补偿金额达12600多万元,与2010年相比增长42%。其中,门诊补偿2500多万元,住院补偿10100多万元,个人最高补偿额多达16万元。
回眸2011,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好事办好、方便群众、惠民利民的宗旨,以惠民便民为导向,不断提高财政补助水平,大力推进新农合精细化管理,从严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建立健全重大疾病救治机制,进一步拓展补偿绿色通道,努力提升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和受益水平,让更多百姓享受新农合带来的巨大实惠。
个人只掏50元报销高达16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解决农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有效举措,也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去年,我区坚持城乡统筹发展,把新增财力的绝大部分用于民生领域,合力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不断提高农民的“幸福指数”。
为了有效提升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区委、区政府果断将2011年的新农合筹资标准,从上年的人均180元增加到275元。其中,区级财政补助103元,各级政府财政累计补助225元,群众自筹50元,筹资标准连续3年列全市第一、在苏北领先,进一步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需要。
据统计,全区去年参加新农合人口多达50.61万人,参合率达到100%,农村贫困人口参合率为100%。共筹集新农合基金14105.33万元,有181.1万人次得到了12669.85万元的医药费补偿。其中,有177.8万人次得到门诊医药费补偿2557.68万元,有33131人次得到住院医药费补偿10112.17万元。全区得到1至5万元补偿的有1600人,得到5至10万元补偿的42人,得到10万元以上的有6人,个人最高补偿多达16.26万元,区、镇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药费补偿比高达72.2%。
区内就诊“一卡通”“绿色通道”暖人心
为了缓解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我区结合实施农村儿童重大疾病救治,建立了总额达700万元的重大疾病患者医药费补偿专项基金。这些资金主要来源于三个渠道:一是从新农合基金中提取500万元;二是区慈善会划拨150万元;三是区红十字会划拨50万元。
这些资金主要用于四类重大疾病患者的医药费补偿,对于包括恶性肿瘤、重性精神病、列入重大疾病救治的0-14周岁儿童白血病和先心病在内的患者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此外,我区还在全市率先实行二次补偿,对政策范围内医药费年度累计达3万元以上的部分,先按新农合规定补偿,再给予20-25%的二次补偿。列入重大疾病救治的0-14周岁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可转诊到省、市定点医院治疗,可实行异地网络直报,患者家庭仅支付10%的医药费,其余部分由新农合补偿70%、医疗救助补偿20%。去年,全区已有13例患先天性心脏病和1例儿童白血病患儿可转诊到省、市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并享受90%的医药费补偿。
开通大病“绿色通道”,是区卫生部门克服重重困难,为百姓筑起的又一道健康保护伞。2011年,全区共有1374人次共得到医药费补偿1072.3万元。
普通门诊不挂号 同步结算真方便
从2011年2月1日起,我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群众在区、镇、村普通门诊就诊时,一律免收挂号费。区、镇财政共投入近500万元,为群众统一买单。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全区范围内取得新农合定点服务机构资格的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实施参合群众就诊每人次1.8元(包括普通门诊挂号费和工本费)标准补助。区财政负担区级医疗机构挂号费补助,镇财政负担镇、村级医疗机构挂号费补助。区、镇两级财政部门将免收挂号费补助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每半年结算一次,按期足额拨付到位。此举简化了就诊手续,方便了患者就医。
去年,区合管办继续推进新农合信息化建设。在与省级信息平台对接的基础上,实行了区、镇、村联网结报与管理。在盐都区内,患者就医实行“一卡通”,做到持卡就诊,划卡结算,即时结报,建立了新农合与农村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平台。凡是参合群众,又属于医疗救助对象的,就诊的医药费实行新农合与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同步管理。
实行支付方式改革,降低患者医药费用。积极推进按病种限额结算。确定区、镇两级医疗机构按病种限额结算的病种数由原来的10种提高到21种,患者出院结算只交纳自负费用,超支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实行区级统筹基金总额控制和镇级基金按人头拨付。区合管办与区、镇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合同”管理,在保证参合群众医药费按规定补偿的同时,将区级定点医疗机构全年基金使用增幅控制在10%以内,镇级定点医疗机构基金使用分别控制在人均100至115元,节约有奖,超支由定点医疗机构自负。全区区、镇两级住院次均医药费用增长控制在5%以内,全区新农合收支结余10%。
2012年,我区再次提高筹资标准,从2011年的人均筹资275元增加到350元,其中政府财政补助285元,群众自筹65元。低保户、五保户的个人参合资金将由区财政在农村医疗救助资金中统一安排,筹资标准已连续4年保持全市第一、苏北领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