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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5日
关于有奖征集盐都区农产品加工集中区标识的启事
盐都区农产品加工集中区位于盐都区龙冈镇工业园区东侧,东起凤鸣路、西至凤月路,南起龙腾路、北至盐宝路。规划面积2600亩(1.7平方公里),2016年启动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富有盐都特色现代农业的要求,盐都区农产品加工集中区规划建设“三区一中心一平台”,即:传统食品工业化加工区、特色农产品加工区、小微企业创业孵化区、物流储运商贸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五个主要功能区。围绕区域特色明显的农产品,重点发展水产品、粮油、蔬果、畜禽和精细食品等农产品的深加工以及农产品加工研发、电子商务和物流配送。根据盐都区政府要求,特组织开展有奖征集盐都区农产品加工集中区标识活动,现将征集活动相关事项进行公告,诚邀社会各界人士广泛支持和参与。
一、征集内容
征集盐都区农产品加工集中区标识(logo)。盐都区农产品加工集中区标识(logo)必须围绕集中区标识设计,形成一套完整的农产品加工集中区标识(logo)作品。
二、征集时间
从发布之日起—2016年12月 15 日止(纸质信件以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
三、作品要求
1、盐都区农产品加工集中区标识要突出“盐都区丰富的农业资源、龙冈镇独特的区域优势、农产品加工集中区的品牌特色”,充分体现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基本内涵、典型特征,要求主题突出,独具特色,具有较强吸引力和传播力,适合在多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推广。
2、盐都区农产品加工集中区标识(logo)同时应具备区域代表性和产品适用性。标识(logo)图案应构思巧妙、寓意深刻、色彩搭配合理协调,内容健康向上,具有美感,易懂、易记、易识别,使人印象深刻。
3、应征作品提供标识(logo)必须阐述设计思路、理念,作者应对设计作品进行内涵释义,字数限于500字内。
4、应征作品应为最新原创、未发表过的标识(logo)作品。作品设计或作品中任何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应遵守相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要求。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
四、征集规则
1、凡是获奖作品,即视为接受主办方委托创作,主办方对获奖作品拥有完全的财产权利,包括著作权、使用权、修改权等。作品的知识产权及使用权归盐都区龙冈镇人民政府所有,并有权用于推广活动宣传、出版画册、网上展示、媒体传播等。获奖作品作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作品。
2、应征者的应征作品如有雷同,以报送时间在先的应征作品参与评选。
3、凡参加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五、评选与奖励办法
1、评选方式:征集时间结束后,盐都区龙冈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专家、业内人士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
2、奖励办法:从征集的作品中评定特等奖一名,颁发10000元奖励;优秀奖3名,颁发各2000元奖励;入围奖20名,颁发各500元现金奖励。
3、获奖公告:作品获奖后,盐都区龙冈镇人民政府通过盐阜大众报、盐城晚报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获奖作者信息,并在第一时间通知本人。
六、提交方式及要求
1、应征标识(logo)要求:采用彩色图形设计,最多不超过4色。设计图稿电脑制作或手工绘制均可,但作品最终形态为电子版。电子版以JPG或PSD格式提交,图案不低于600×800像素,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2、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盐都区龙冈镇人民政府,邮编:224011;联系电话:13851045770 ,联系人:顾仁洋 ;邮 箱:gurenyang@163.com, 文件名标注:“作者姓名+农产品加工集中区标识征集”。
3、入选作品投稿人必须提供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承诺书,并与应征作品同时寄送至活动主办方。
4、本次征集活动不收费,不退稿,应征者须保留完整的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
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盐都区龙冈镇人民政府。
盐都区龙冈镇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0日